已婚男子嫌女友花钱太多诈骗女方家人1.5万
女孩佳佳在杭州萧山打工,半年前认识了一个自称“周建”的男子,对方自称未婚,对佳佳百般殷勤,佳佳架不住攻势,同意做他女朋友。
今年8月12日,佳佳母亲收到女儿手机发来的短信说,佳佳因为卖淫在萧山被警方查获,需要交1.5万元保释,短信后面还留了个手机号,说是房东的。很快,自称房东的男子打电话给佳佳母亲,说有关系可以帮忙把佳佳保释出来,但要佳佳母亲打1.5万元到佳佳的银行卡里。佳佳母亲一时慌了神,很快就按对方要求将1.5万元打入账户。
也就在当天,佳佳给母亲打电话时,母亲说起汇款的事,佳佳马上告知是母亲被人骗了,并赶紧到银行将卡挂失。经查询发现,8月12日当天上午确实有1.5万元汇入佳佳的银行卡里,但不久这笔钱又分5次被取出,取款地在萧山区新塘街道附近的一家银行ATM机上。
佳佳报警。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和佳佳同居的男子,并很快将其抓获归案。
其实,该男子不姓周,真名为颜某。颜某今年34岁,浙江嘉善人,已婚有孩子,但和妻子感情不好。调查发现,颜某前科屡屡:早在1998年10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嘉善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1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嘉兴秀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8月和2011年2月,因吸毒分别被萧山警方拘留10天和15天,并于2011年3月被责令社区戒毒3年……
颜某说,他之所以要骗佳佳母亲,是因为他跟佳佳在一起时花了很多钱,感觉佳佳在骗自己,想把钱拿回来,但又出于面子不好开口,于是就想到了虚构佳佳卖淫被抓的事实。
萧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昨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颜某提起公诉。
□通讯员 萧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