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搭建电子商务地方标准体系 6月底前发布实施
出现假货、信用缺失、安全风险……电子商务在便利消费者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记者昨天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正公开征求《电子商务仓储管理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网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等6个地方标准的修改意见,计划今年6月底前发布实施。
近年来,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与发展迅速的电子商务相比,相关标准的制订却显得有些滞后。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发布实施了地方标准《电子商务企业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 932-2014),《电子商务平台安全管理规范》与《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规范》已经立项,另有10项涉及农村电商、电商物流、电商基地等方面的标准化项目已在立项过程中,均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发布实施。
此次发布的6个地方标准修改意见,分别涉及电子商务仓储管理与服务规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网上监测规范、电子商务快递智能终端技术与管理要求、电子商务商品编码与追溯管理规范、电子商务商品分类编码规范。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造假和安全防控等问题,浙江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具体内容中,涉及到“确保每个网购商品都能溯源”。
比如以“电子商务商品编码与追溯管理规范”为例,相关标准中提到,“应制定相应的电子商务商品追溯作业规范,明确电子商务商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记录要求,以及记录保存方法、保存期限等要求。”
而“电子商务快递智能终端技术与管理要求”中,则涉及智能包裹投递终端的专业化服务机构(营运商)设立智能包裹投递终端,并向公众提供快件投递服务的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服务商等。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信息经济和实施“电商换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需要,站在主导行业标准抢占国际贸易话语权的高度,将我省电子商务地方标准建设作为建设标准强省的重要板块。
省商务厅计划用两年时间,制定出台20项左右地方标准,涵盖电子商务交易、技术、监管、服务等领域,逐步建立健全我省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