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电子商务专项引导资金实施细则

28.08.2015  18:37

  8月11日,浙江省青田县商务局、财政局、团县委联合发文,出台了《青田县电子商务专项引导资金实施细则》,对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资助标准、申报材料、资金申报拔付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操作规定。

5至6月份,青田县审计局在对全县发展信息经济扶持政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该县尚未出台电子商务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对于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网上集聚平台建设、电子商务人才保障、电子商务支撑行业等进行扶持的补助金额、申报材料等未予以明确,在实际执行中不便于操作,以至2014年补助资金尚未兑现,影响了电子商务政策的引导效益。为此,审计人员建议制定电子商务政策实施细则,便于实际执行,加快专项引导资金的兑现,切实发挥电子商务专项引导资金效益。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团县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采纳审计建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电子商务专项引导资金实施细则。

该细则还规定:同一内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的,按补助或奖励金额高的一项执行,不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取消其今后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