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特大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境外团伙骗543万
一通电话就骗走百万元巨款,设点在越南的一诈骗团伙通过电话形式,谎称机主包裹被扣押或电话欠费从而诱骗机主一步步陷入他们所设的骗局中,最终有57人受骗,金额达543万元。昨天,记者从江门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对该起特大电信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农某彬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
“上岗”前需先“培训”
2015年3月初,迟某修(另案处理)在越南租了一套房子作为据点并准备了用于诈骗所需的工具,农某彬受雇为迟某修“招兵买马”。迟某修还对成员进行诈骗培训,并根据每人的性格特点和培训情况进行分工,要求每人背熟自己负责环节的剧本,按剧本所写的台词分三条套路“引君入瓮”。其中林某德(另案处理)负责发送语音电话,梁某、张某强、黄某明、黄某鹏等人作为一线话务员,冒充顺丰客服或者电信客服,陈某钦、覃某城、黄某贤等人作为二线话务员,冒充公安民警,迟某修、赖某昌(另案处理)等人则作为三线话务员,冒充检察官实施诈骗活动。
三层套路引君入瓮
据调查,该团伙实施诈骗的流程是先由林某德通过群发方式拨打中国某一号段或某一地区的电话,谎称机主有包裹未领或电话欠费。如果对方按语音提示致电“客服”的话,就会打到由梁某等人扮演的一线话务员处,他们冒充顺丰或电信的客服人员套取被害人身份信息后假装进行查询,接着便谎称其包裹违禁被扣押或者固话欠费。一旦被害人否认上述情况后,诈骗团伙就告知被害人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并建议报警,接着话务员就会“好心”帮其将电话转到所谓的报案中心处,冒充报案中心警员的二线话务员套取被害人相关信息并进一步获取机主信任;随后称其涉及经济案,由“专案组组长”以检察官已对被害人做出冻结管制令和刑事拘捕令等理由将电话转给三线话务员即所谓的检察官,要求被害人向检察官申请做资金清查或缴纳保证金。冒充检察官的迟某修、赖某昌等人以冻结其账户、资金清查、拘捕等理由威胁、诱骗被害人,进而使得被害人听从指示将款项汇入指定账户。
团伙8人落网
2015年5月,该诈骗团伙被抓。据统计,截至该诈骗团伙被抓前,共有57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诈骗金额达543万元。江门中院经审理认为,农某彬等8人在诈骗过程中相互分工配合,密切协作,共同针对中国地区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客观上已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犯罪整体,每一成员都在犯罪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均应对各自参与期间的诈骗事实及数额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农某彬等8人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农某彬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
该案宣判后,农某彬提起上诉,其余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严建广、黄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