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的补充通知
浙科发农〔2015〕98号
各有关涉农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国科办便资〔2015〕10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我省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我省可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10项,每项申请经费60-100万元。属于省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主要面向农村科技创业和区域发展提供的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等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三份)于7月9日前报我厅,我厅将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出10个项目申报国家重点星火计划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晓聪,电话:0571-87055373
附件:
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2.浙江省事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2
浙江省事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序号 | 法人单位 | 服务县域(市、区) |
1 | 浙江大学 | 龙泉市 |
2 | 浙江工业大学 | 龙游县 |
3 | 浙江工商大学 | 泰顺县 |
4 | 浙江农林大学 | 遂昌县 |
5 | 浙江科技学院 | 柯城区 |
6 | 浙江理工大学 | 淳安县 |
7 | 宁波大学 | 三门县 |
8 | 浙江海洋学院 | 洞头县 |
9 | 浙江师范大学 | 常山县 |
10 | 浙江万里学院 | 仙居县 |
11 | 温州大学 | 平阳县 |
12 | 温州医学院 | 永嘉县 |
13 | 中国水稻所 | 江山市 |
14 | 省茶叶研究院 | 松阳县 |
15 | 浙江省农科院 | 武义县 |
16 | 中国林科院亚林所 | 缙云县 |
17 | 浙江省林科院 | 开化县 |
18 | 浙江省中药所 | 磐安县 |
19 | 省海洋水产养殖所 | 苍南县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