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拟列入中央预算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紧急通知
10.08.2016 03:0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
关于申报拟列入中央预算内小型水库 除险加固项目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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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规计﹝2016﹞149号)要求,我省将编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9年)》,请各地提供拟列入中央预算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16-2019年)名录和实施安排意见。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注册登记的小型水库。 2、水库大坝经安全鉴定或认定为三类坝的。尚未进行安全鉴定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水库大坝三类坝的确认书,且承诺明年6月前能提供安全鉴定(认定)报告书。 二、申报材料 各地需申报的材料如下: 1、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表(见附件。) 2、县(市、区)水利和财政部门出具的申报文件,承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3、除险加固项目安全鉴定(认定)报告书或水利部门确认书。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地于8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汇总后于8月18日前报省水库管理总站。 2、请各地慎重研究申报项目,列入项目将实行考核。 联系人:彭 妍; 电 话:0571-87826611;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表
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2016年8月9日 |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0.08.2016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