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用存量房地发展"文房四宝"产业

09.01.2016  05:51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扶持文房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与文房产业相关的研发设计和电子商务等。

  笔、墨、纸、砚被称为"文房四宝",浙江省提出,通过实施"文房产业倍增计划",到2020年,建成全国文房产业重要产地和毛笔制作生产核心基地,全省文房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比2015年至少翻一番,在全国文房市场占有率达15%以上。

  为加强对文房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浙江省明确,文房产业特色小镇享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土地要素保障政策。各地对符合省重大项目申报条件的,可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并由当地先行安排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完成供地后,省按规定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