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实施无区域生态移民区加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7.06.2016  23:08

  2014年3月,泰顺县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4月,县城罗阳镇列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培育试点;2015年4月,该县列入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为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落实,该县坚持“农民可接受、政府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宅基地置换为手段,在县城老城区北部创新实施无区域生态移民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1亿元,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拟安置1.5万人,全力推进珊溪库区、乌岩岭国家自然保护区、重点地质隐患区、地震灾区群众向县城集聚,加快“小县大城”战略实施。近两年完成投资3.1亿元,完成异地安置662户、2317人,初步达到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的“三赢”效果。2016年4月28日,李强省长在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座谈会上对该项目建设表示充分肯定。
  (一)降低进城门槛,搭建农民入城平台。一是降低农民购房成本。无区域生态移民区用地实行国有划拨,建设规费能免则免,所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政府承担,费用不计入建房成本;项目委托绿城集团代建,以实际建设成本价3980元/平方米出售,比县城商品房均价7000元左右低42.9%,购房户还可以申请房屋总价50%的公积金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二是打通农民进城渠道。打破行政区划、户籍制度等限制,全县群众可跨行政区域无障碍搬迁、集聚到无区域生态移民区,改变原先下山移民“点多分散、重复搬迁”和“点对点”的限制。三是整合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农民进城政策保障,整合农村危旧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下山移民等相关政策,加大对生态移民户的补偿补贴力度。如生态移民区购房户可按建筑面领取150-300元/平方米的旧房补偿款、5000元/人的特扶补助金、2000-2500元/户的搬迁费、400元/平方米的多余指标回购款和其他优惠奖励资金;地震灾区移民对象,三口之家最多可补助11.2万元,最少也可补助8.2万元。
  (二)腾出环境容量,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一是集约利用土地。坚持集约开发、节约土地,改变以往下山移民的榴式建房为无区域生态移民区的套式建房,户均可节约用地27平方米。同时,坚持“先建后拆、先拆后搬”的原则,统一界定置换对象、置换标准、置换方式和置换价格,明确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自行拆除原住宅及附属用房,推进宅基地复垦,目前已完成宅基地复垦280多亩,尚有400多亩可复垦宅基地。二是放大生态效益。以生态保护为导向,优先安置珊溪库区、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震灾区等自愿置换宅基地的群众,减轻重点生态区域的生态压力;同时,人口集聚县城后,既可以促进垃圾、污水的无害化集中处理,人均日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54克、氨氮排放6.7克、生活垃圾排放0.4千克,也可以减少农民对周边森林的依赖和破坏,森林覆盖率从2013年的77.49%提高至2014年的77.51%,林木蓄积量从2013年的518.8万立方米增至534.4万立方米,生态环境容量进一步增大。
  (三)引导人口集聚,实现公共资源共享。一是阳光透明操作。按照 “申购政策阳光化,销售程序市场化”的原则,政策宣传、购房申请、资格确认等各项程序实行全程公开公示,销售程序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的公开开盘摇号认购、网上签约销售、合同备案登记、预告抵押贷款等步骤实施,形成公开公平、合法规范的生态移民房申购销售模式。二是完善设施配套。在无区域生态移民区共享县城优质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无区域生态移民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在附近规划建设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公交车首发终点站、公共停车场、城市公园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就业保障。积极拓宽移民就业门路,加快罗阳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培育县电子商业孵化园,落实免费、缓税、信贷扶持等优惠政策,提高本地企业吸纳移民就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农民创业环境,加强农民知识化技能培训,搭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登记服务平台等农村金融服务平台,促进农民自主创业;坚持“农民下山、产业上山”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交易政策和鼓励农业开发优惠政策,推进土地和林地有序流转,促进山林经济发展,打造出猕猴桃、笋竹两用林、高山蔬菜等一批生态高效农业基地,解决农民下山后的“靠山”经济依托;同时,大力引导移民提高就业技能、就近就业和劳务输出的能力,确保农民向县城集聚进得来、安得住、富得起、融得入。(泰顺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