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要求把生态保护作为立省之要向绿色生态要发展红利

26.11.2014  17:23

  中国环境报记者安世远 通讯员夏连琪 景淑媛西宁报道 青海省委日前召开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骆惠宁专门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讲话,强调要把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作为立省之要。

  骆惠宁强调,青海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必须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线,把生态保护第一作为立省之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重心转移,加快构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百姓富裕的有机统一。要用新的理念指导当前与未来发展,进一步处理好全局与局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从传统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奋力开辟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境界。

  骆惠宁指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就是要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决不能以破坏生态、损害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并不是降低对发展的要求,更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在绿色、低碳和循环的道路上推动更高水平的发展。青海近年来已经在资源富集、生态脆弱地区初步走出了一条科学发展的路子,向绿色要“发展红利”的前景十分广阔。那种机械地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放弃发展的认识,显然是错误的。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不但不会影响民生,而且给民生改善已经带来并将继续带来机遇。要坚定地把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让青海各族人民切实感受到保护绿水青山就是保护金山银山,在拥有“青海蓝”的同时,分享到“绿色福利”。

  骆惠宁指出,青海省已被正式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以此为契机,既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科学制订和完善发展规划,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全力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全面落实治理责任,坚持依法保护,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健全完善考评机制,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共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