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拟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4日披露,该省将根据民众实际需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赴农村、社区、企业、军营、学校进行演出,以此来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加快戏剧大省建设。
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传承着中华民族活态的文化基因,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甘肃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加快戏剧大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为支持戏曲演出,该省还将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戏曲剧目和获奖剧目在省内巡演。把新戏好戏演出纳入“乡村舞台”、“千台大戏送农村”等公益性演出,把优秀剧目推向市场。
为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甘肃提出,将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传承保护陇剧、秦腔、花儿等。这些方面包括建立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对濒临消亡的剧种开展音像录制工作;实施秦腔、花儿名家收徒传艺工程,保护好松鸣岩、莲花山等花儿歌会的生态环境等方面。
除原有的戏曲剧目以外,甘肃还提出将支持戏曲剧本创作,包括通过建立戏曲创作名录库,每年向社会公布20个创作选题和戏曲剧种,征集优秀剧本。通过建立优秀戏曲剧本立项、招标、签约制度,鼓舞个人和企业创建戏曲工作室。探索“储备一批、扶持一批、生产一批、推开一批”的戏曲创作生产机制,对戏曲精品实行项目化、工程化、时限化管理等方面。
为改善戏曲生产条件,甘肃将结合“乡村舞台”建设,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范围。此外,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注重保护利用古戏台,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使其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
在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中,甘肃特别提出,将严格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供后监管,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州)、县(市、区)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单独建设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应在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改变用途应由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
甘肃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政策支持方面除上述的几点外,还包括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大戏曲的普及和宣传推介等。
此外,该实施意见还明确的指出了各个环节的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