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被判徒刑
25.09.2015 16:4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近日,瓯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郑某系江西籍男子,今年5月从江西老家农贸市场花了1000多元钱购买了野鸡等野生动物,并运回温州,存放在梧田其租来的冰柜中,被执法人员在检查时查获。郑某称其购买这些野味,本打算买点给生孩子的妻子补身体用的,其他的打算在孩子满月酒时宴请亲朋好友。经鉴定,查获的动物中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只短耳鸮、2只草鸮,此外还有鼬獾、黄麂、野鸡、中华竹鼠等野生动物。瓯海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故判作出以上判决。(瓯海区农林渔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5.09.2015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