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深入开展林业执法工作出实效

23.01.2018  11:52

  2015年以来,瓯海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法制政府建设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共累计外出执勤检查约240车次、700人次;受理12345市长热线、市民举报及上级交办的各类事务80余宗;年度罚款金额远超全省平均数,居领先位置。

  一、坚持严格执法,办理大案难案。

  瓯海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林业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理案件;敢于碰硬,敢于坚持法律,案件质量经得起考评。一是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说情和打招呼的,不采取强硬回绝态度,而是耐心向说情者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办案人员的职责,得到对方的理解和支持。二是针对屡罚屡犯的当事人,坚持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依法从重处罚,努力做到违法情节和处罚幅度相适应。三是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针对出于公益目的、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依法从轻处罚,彰显法律的治病救人效果。

  二、准确适用法律,避免行政诉讼。

  推进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的规范化,依法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年来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是出具的法律文书中,适用的法律条款逐一推敲,不让案件出现瑕疵,被处罚人全部接受处罚,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通过内部讨论和案卷点评,纠正不足之处,将错误消化在单位内部,也促进了其他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三是加强释法说理,出具的法律文书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释法说理的,一律做到释法说理,确保准确适用法律;遇到当事人对法条不清晰、不理解的,耐心向当事人作出解释,最终使当事人服从处罚决定。

  三、努力调处矛盾,促进息访化解。

  不论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或者是来局要求行政干预的投诉,一律认真对待,依法化解矛盾。一是调处当事人的矛盾纠纷。2015年,辖区部分村民向瓯海区农林渔业局综合执法大队投诉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办事处中北村景狮生态陵园侵占林地一案,经综合执法大队先后5次上门调解,调查该生态陵园的相关资质和审批文件后,向村民耐心解释并取得村民信任;督促该生态陵园负责人及时赔付尚未到位的补偿款,建议调整该生态陵园中不合理的建设规划。经过调解,矛盾双方都比较满意。二是化解无理缠访。我区泽雅镇源口村一名老人名下的林地被某生态墓地占用后,用地补偿款被老人的儿子冒领并挥霍,老人因生活无着而要求我局代其追回补偿款,并已信访多年。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生态墓地负责人、老人儿子、老人本人三方了解情况后,向老人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并阐明老人儿子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老人听了之后表示不再追究,从此再未信访。

  四、钻研法律知识,办案水平领先。

  瓯海区农林渔业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法律条文,订阅了各种专业的法律刊物,及时学习“两高”的各种司法解释,结合自身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一是规范化办案水平全省领先。局综合执法大队在2015年瓯海区万人评议活动中排名第一;行政处罚案卷多次被浙江省林业厅、温州市林业局作为示范案卷报送评比;局执法人员受浙江省林业厅邀请参加浙江省林业行政执法范本修订工作,办案水平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得到省厅的认可。二是办案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重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整理汇集,先后制作了5本办案手册,并向相关业务科室提供办案参考和疑难解答。三是累计指正《浙江省林业厅行政处罚文书范本》中的适用法条错误2处,纠正本局机关其他业务科室的错办案件5起,向相关部门、科室提供执法建议6条,减少了案件的出错情况。(瓯海区农林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