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4.11.2014 09:39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是授权到位,审批主体具有法定职能和授权,不存在调整审批权限的现象。
二是所有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全部依照法定,不存在擅自增加审批条件的行为。
三是审批流程精简规范,严格按照申报受理、审核批准、信息录入、资料存档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不存在擅自增设审批环节的行为。
四是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编制完善了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卡片式、网络式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法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结时限、审批结果。
五是档案规范、责任明确,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以一户一档为基础,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统一装订成册,统一整理存档。
六是基本实现了行政审批信息化、网络化,所有审批事项均通过审批管理工作平台进行操作,实现设立、变更、备案工作与信息平台录入完全同步。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4.11.201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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