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四项机制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瓯海区着力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先后印发《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瓯海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暨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瓯海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五有”标准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着力提升部门统计水平。
一、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和完善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括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投资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全区GDP、投资、工业和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发展和完成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全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建立健全对口联系机制。一是区局建立领导成员及各科室对口联系各有关单位制度。二是按照《瓯海区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各成员单位依据管理职能,建立全行业内所有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对口联系机制。三是将对口联系制度延伸拓展到镇(街道、开发区),加强新增限额(规模、资质等级)以上企业的排摸,扩展进入联网直报平台审核申报单位的来源。
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部门间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发改、经信、市场监管、税务、质监、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能反映企业经营和规模状况的部门资料开展调查单位的入库审核申报工作。
四、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继续抓好《部门统计数据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工作,结合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数据分级管理、“三比三审”、质量评估、报送备案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