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流域“河长制”暨水环境治理工作座谈会在青田召开
【本站1月15日讯】1月14日,瓯江流域“河长制”暨水环境治理工作座谈会在青田县召开,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温州市委常委任玉明,温州市政协副主席潘长旺,市县领导陈重、庄志清、徐光文、陈海民,以及丽水周边县市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丽水市与温州市签订了《丽水——温州协同保护瓯江流域水环境协议书》。瓯江流域相关市、县、镇、村汇报了“河长制”落实情况和水环境治理工作。青田县委书记徐光文就我县“五水共治”工作作了汇报,他说,“五水共治”开展以来,我县坚决贯彻省市决策部署,把落实“河库长制”作为打赢“五水共治”攻坚战持久战的有力抓手,以铁的决心和举措全力推进治水工作,确保“一江清水”送入下游,坚决守好青田的绿水青山。
陈艳华充分肯定了瓯江流域“河长制”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她说,两年来,瓯江流域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级河长认真履职,亲力亲为,敢于担当,做了大量的工作,责任落实更加到位,治污措施更加扎实,转型升级更进一步,治污氛围更加浓厚,水环境质量更上一层。
就进一步落实瓯江流域“河长制”工作,陈艳华强调,要继续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战略决策部署。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路子,促进区域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共同打造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的生态环境;要强化规划制定,继续完善瓯江流域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和水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治水专项规划,建立积极有效的规划执行保障机制;“河长制”要再优化,严格执行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工作机制,确保河长真正发挥作用;依法治水力度要再加大,始终保持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治水工作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治水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源头治理要再深化,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继续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工作;区域联动治水机制要再完善,在切实落实丽水、温州两市签订的协同保护瓯江水环境协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流域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探索“上下游互查”、“左右岸互查”机制,真正形成瓯江流域治水联动格局;全民参与治水要再引导,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共约等载体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全力协同保护好瓯江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