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环保网上公示处罚案件为何名称全是"某某"

08.11.2014  00:13
     

  政务公开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应尽义务,近年来更以一种“例行公事”的方式固定下来。然而,一些市民还是从中发现“可疑”之处。近日,网友 @BJRQY发现瑞安环保局网站行政处罚专栏内公布的案件中,几乎全部将受罚企业或个人的名字隐去,他不禁要问:这样的“公开”意义何在?

   数十公示案件无一实名

  前不久,网友@BJRQY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吐槽了此事。他将瑞安环保局网站行政处罚专栏的页面截图发出,并表示,能够看到部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十分“惊喜”,而更“惊喜”的是看到一溜的“某某公司”,“实在是醉了”。

  这条微博发现不久,瑞安环保局官方微博转发并回复,表示“已关注所反映的问题,将予以改进”。

  另一位网友@拨云见晴空也对此事发表了评论,认为“这样的公开,没有也罢”,“这是保护环境,还是保护非法排污企业”?

  昨日,记者登陆了瑞安环保局网站,查找到位于信息公开栏内的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发现网友所言不虚。网站显示,该局自2011年起开始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频率在每月一次至半年一次不等。

  最新一次的公开信息为今年6月份的处罚案件。在“上榜”的数十企业或个人中,没有一条采用真实名称,而全部用诸如“胡某某”、“某某鞋厂”等字样。

  如果说隐去个人真实姓名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那么隐去企业名称则有些令人费解。微博认证为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并长期致力于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的马军也在其个人微博上表示:“公开本应是常态”,又见“某某企业”,污染是“隐私”还是秘密?

   公开信息并非意在曝光

  针对网友的质疑,记者昨日就此事向相关部门刨根问底。

  瑞安环保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在政务公开中隐去个人姓名是出于对隐私的保护,而隐去企业名称同样有基于这一因素的考虑。至于企业名称是否属于隐私,政府公开信息的尺度边界究竟在哪里,对方称:“这本身就是还在探讨的问题。”

  “除了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外,我们在行政处罚公示方面没有明确的依据。”瑞安环保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该负责人所指的地方政府相关文件,是指瑞安市政府于2011年发布的《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记者通过瑞安市政府法制办查看到了这一《通知》的全文内容。

  该《通知》指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要把行政处罚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公开,而针对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处罚等情形可不予公开,但需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此外,在针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规定时,该《通知》也明确了“其中涉及名字、身份、场所、地址等具体信息予以隐去”。瑞安环保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是依据这一规定,将企业视作“场所”,固将其模糊化处理。

  那么,既然不能公开受罚企业或个人的名称,也就意味着公众对企业排污行为和部门执法行为无从监督,这样的公示意义在何处呢?瑞安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瑞安是温州地区率先实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的地区,“最初的目的不是为了曝光违规企业或个人,而是从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角度出发,让公众知晓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尺度”。

  该负责人表示,相关文件在出台之前咨询过专家意见,不少专家反对不顾隐私,完全公开受罚企业和个人名称的公示方式,认为这是变相的重复惩罚,“执法力量已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如果进一步对企业完全曝光,甚至牵扯到企业主个人声誉,确实有些不合情理”。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