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开展“涉特殊主体案件”集中执行
被执行人被带上警车
“你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当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人,但你现在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面对瑞安市法院执行干警的教育,瑞安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胡某十分惭愧,在拘传票上签字后坐上了警车。
5月22日,瑞安市法院开展涉特殊主体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前往9家单位对17名涉执特殊主体进行拘传,实际拘传到2人,有2家单位主动协助拘传3名涉执特殊主体。当天的行动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23.7万余元。另外,有4名涉执特殊主体因抗拒执行被处以罚款。
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主要是指涉党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本次行动的对象均为行政、事业编制公务人员。
今年4月,瑞安市法院利用自主研发的身份比对软件,对自2016年以来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进行梳理、统计和分析。对未履行生效裁判的涉执特殊主体,向其所在单位、政法委、监察委等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
瑞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薛箴言介绍,5月21日,法院召开了涉执特殊主体专题教育会,通知涉执特殊主体参加会议并现场进行财产申报。“未参会、未财产申报的,我们视为拒不申报财产,这次的集中执行行动就是针对这部分人进行拘传。”
“你好,我是某局纪检工作人员,我们现在把刘某和周某带到你们执行局了,请你们安排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接到电话后,正赶往某局路上的执行干警马上调转车头,回到法院执行局。涉执行案件的公务员刘某和周某已经在谈话室等着了。
“我们局领导知道他们两人没有参加昨天的专题教育会后,非常重视。昨天晚上10点,连夜要求我们今天早上一定要把他们两人送到法院来。”
经过谈话,刘某和周某对不配合申报的行为表示悔过。瑞安法院对两人各罚款1000元。
“在这次行动中,有部分被执行人在我们前往其单位时并不在岗。我们将依法向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通报拒不申报的情况并要求查实其工作时间的下落,建议给予纪律处理。另外,对于尚未履行生效裁判的涉执特殊主体,我们将依法予以曝光,并视情采取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薛箴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