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依法注销陆生野生动物许可,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12.02.2018  19:22

  日前,瑞安市农林局结合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核准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认真开展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开展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和经营利用核准后续监管工作,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摸底调查。

  通过摸底调查对瑞安市温州梦溪源石蛙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瑞安市龙鳞源石蛙生态养殖场等12家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近年来,瑞安市农林局开拓多种渠道,大力推广实用养殖技术,不断加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为瑞安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瑞安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