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频现低俗营销 为博眼球不惜“比俗”?

09.12.2015  11:12

  近日,某APP应用软件在北京三里屯附近开展低俗营销,长发女郎衣着裸露,上身仅仅贴着广告纸。有目击者认为,“在街头脱成这样,太有伤风化了。”

  对此,有专家表示,低俗营销带来了不好的社会观感,企业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要维护并遵守社会良序,不该形成“比俗”风潮。

  涉事企业:低俗营销或为个别团队所为公司将严肃处理

  7日,有媒体发表了“低俗营销再现三里屯,女郎上身仅贴广告纸”的报道,报道援引事发地附近保安的说法,称低俗营销行为出现的时间大约在6日15时30分,女郎拍照时衣着裸露,下身仅一件红色短裙,但拍照持续时间并不长,也就三五分钟。

  当日,也有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了“三里屯裸女”的话题,所附上的图片正是媒体所报道的涉低俗营销的女郎图片。

  据媒体报道,涉事企业或为一家在济南注册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此,中新网记者联系了该企业负责相关负责人。

  该企业运营负责人李玉光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对于三里屯所出现的这种低俗营销是否为本企业所为,自己并不知情。当前企业正处在发展初期,很看重品牌定位,企业不触及也不支持低俗营销。

  “我们企业的推广团队挺大的,各地都有。”李玉光表示,此举有可能是企业某个地方团队所为。“我们还将核实,到时会追究此事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是我们团队内部所为,我们将严肃处理,毕竟此举对社会影响不太好。”

  多地频现低俗营销

  在北京三里屯,这样的低俗营销今年已非第一起了。今年7月,北京某甜品店为了宣传推广,组织了几十名上半身裸露的外国男子走在三里屯街头,曾引发社会热议。

  而11月初,某APP软件为了软件的推广宣传,组织了数名穿着暴露的女子现身北京朝阳建外SOHO,并在女子的臀部及腰部打上软件广告。此举曾轰动一时,被媒体称为“裸游”,该营销不仅招致社会舆论的不满,更受到了官方的通报批评,认定该商业广告活动,品味低俗,有违社会良好风尚,并给予行政处罚。

  不只在北京,这样的低俗营销也现身多地。8月,南京一火锅店同样为了博眼球,推出了“裙子越短,打折越多”的促销。其规定女顾客裙子在膝盖往上10-15厘米,打8.5折;16-20厘米,打7.5折……此举也引发网友吐槽,批评商家营销无底线。

  10月,河南驻马店市某楼盘开盘,商家请来了数十位身着比基尼的女孩,她们既要接待“准业主”,又要为顾客送餐,此举也引发社会争议。

  11月,广西柳州一商业街开街,商家请比基尼模特举牌游街营销,模特着装大胆,头戴面具,沿商业街走道排队穿行。

  有评论分析,个别商家的低俗营销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不惜底线失守,甚至达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专家称企业不能形成“比俗”风潮

  此前,长期研究互联网产业的艾媒咨询董事长张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今企业的宣传渠道多样,社交媒体成为了传播的新生力,新媒体在展现传播力的同时,也暴露出“低俗炒作”、“低俗营销”等问题。

  张毅认为,互联网营销要讲创意创新,但不能逾越法律底线。狙击“低俗营销”“低俗炒作”需要行业内部加强自律。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飞律师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像“裸游”这样明显让公众不适并违反社会良序的低俗营销,其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相关规定。

  据了解,新《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

  吴飞表示,有些低俗营销只是哗众取宠,但未妨碍公众秩序,大家要宽容对待。如今,社会的宽容度越来越大,但不意味着低俗营销没有道德边际,企业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维护遵守社会良序,不要形成“比俗”风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