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前三季度水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连续11年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4.1%

19.11.2014  19:16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 “今年1-9月,重点河流断面COD平均浓度为24.8mg/L,同比基本持平;氨氮平均浓度1.08mg/L,同比改善18.5%;全省17市PM2.5、PM10、SO2平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14.1%、7.9%、11.1%,NO2同比持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10.4天,同比减少8.4天。

  “全省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结果显示,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050万元,17市均获得补偿。至此,今年前三季度,山东省级财政已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约1.16亿元。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2014年前三季度水、气环境质量以及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流域治污新路不断深化

  经过多年的流域治污实践,山东省逐步探索走出了一条“治用保”系统推进的流域治污新路子,并不断在实践中深化完善。

  继全省各大流域全部执行加严的环境标准后,山东省环保厅、质监局联合发布《全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引导涉水企业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改造,积极推进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列入省政府第一批挂牌督办的253个污水直排口全部整治完成并通过验收。山东省环保厅还组织开展了污水直排环境问题“随手拍”活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新机制。

  在循环利用方面,山东省在省辖南水北调沿线建成再生水截蓄导用工程21个,年可消化中水2.1亿立方米,有效改善农灌面积200多万亩。

  在生态保护方面,依托人工湿地和退耕还湿工程,建设环湖沿河大生态带。目前,山东省已建成人工湿地120多处,总面积达23万亩,修复自然湿地80多处,总面积达24万亩。

  2013年底,南四湖成功获得国家重点支持,截至目前,共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1.4亿元,为扎实推进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大气污染防治分类施策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山东省以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扬尘综合整治和城市绿化为重点,分类施策、齐头并进。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按新标准完成脱硝改造的机组装机容量达3473万千瓦、水泥熟料生产线52条,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837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实施了脱硫改造,占规划总面积的87.6%。列入规划的258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已完成199家,燃煤锅炉已淘汰952家。在华能白杨河电厂、华能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的30万千瓦超低排放试点工程取得重大突破,主要外排废气污染物已达到或低于燃气(天然气)机组排放水平。

  截至8月底,山东省在建房屋建筑工地99.1%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88%安装了监控设备;99.5%的在建市政工地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40.6%安装了监控设备;全省普查裸土已有86.4%的面积进行了绿化。

  截至9月底,山东省已淘汰47万余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全省2929座加油站、1294个油罐车、46个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改造。

  继续打好“组合拳

  “尽管水、气环境治理态势良好,但山东仍面临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表示,针对当前的环境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将继续打好环保“组合拳”,采取重点监察、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限批、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治污责任,妥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自今年7月1日起,省环保厅已经对COD超过40mg/L、氨氮超过3mg/L的省控断面责任地区,实行了涉水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落实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山东省以化解重点行业产能为契机,大力调整能源和产业结构,加快区域内钢铁、火电、焦炭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淘汰退出步伐。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各类脱硝、脱硫、除尘项目建设,不能按时建成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将被责令实施停产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将被约谈和区域限批。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进一步做好路查和强制注销、黄改绿等工作。继续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提高裸露土地绿化率。

  此外,山东省将对违法、渎职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问责、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对违法排污、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大气污染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负有责任的行政领导、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