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结果的公告
根据我厅《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浙环发〔2013〕44号),我厅委托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开展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工作。评估以自愿为原则,现将7家检测机构能力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地 | 评估结果 | 备注 |
1 | 浙江中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 | B+ | 详见附件2.1 |
2 | 杭州格临检测有限公司 | 杭州 | B+ | 详见附件2.2 |
3 | 杭州广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 | B | 详见附件2.3 |
4 | 浙江中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 | B | 详见附件2.4 |
5 | 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C+ | 详见附件2.5 |
6 | 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嘉兴 | C+ | 详见附件2.6 |
7 | 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金华 | C | 详见附件2.7 |
注:根据《浙江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办法(试行)》,评估结果为:95分(含)以上的定为A+,90分(含)至95分的定为A;85分(含)至90分的定为B+,80分(含)至85分的定为B;75分(含)至80分的定为C+,70分(含)至75分的定为C,低于70分的不予评级。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