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将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12.12.2016  15:39

近日,缙云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向特殊群体(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正式向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这是该县落实审计建议,提高现有公租房配租率,扩大公租房受益面,加大审计整改力度采取的又一强力举措。也是该县审计局连续多年开展保障房跟踪审计,推进全县住房保障系统完善的又一写照。

本次纳入申报配租公共租赁房的特殊群体为该县具有住房困难的一线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初次租赁期为三年,租金按公租房标准的50%计取,即住宅2.5元/月.㎡,柴火间1.2元/月.㎡,水电费自行缴纳,同时公告还对审核流程、退出机制做了详细说明。

据悉,该县向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配租公租房在丽水市尚属首例,也是继去年将转业军人和现役军人随军配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后再一次扩大公租房受益面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