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环保局采取六项措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0.11.2014  19: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关于推进十大领域改革的意见》精神,扎实完成群众路线教育整改项目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玉环县环保局环保窗口认真领会会议内涵,深入分析了环评工作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着“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紧紧围绕环评“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原则,积极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全面梳理,全力推进规划环评。为进一步发挥规划环评优化控制作用,对县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的数量、基本情况和园区规划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沙门滨港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干江工业园区进一步加快了规划环评的编制和报批进度。
      二是不断优化程序,努力压缩环评审批时间。在保证承诺审批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方面建立健全了环评豁免审批制度,按照《浙江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要求,严格快速审查环评豁免项目,符合条件的当日出具豁免证明,并与县发改、规划、土地等部门积极沟通,不再将豁免项目的环评做为立项前置。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时效,出台《关于乡村小型堤坝等37个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目录(试行)的通知》文件,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污染强度较小、列入名单内的建设项目,不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对县政府确定的民生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符合审批要求的,在公示结束后立即予以批复。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的沟通与协调,进驻中心许可事项的受理及审批实现了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一章”办理。
      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查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了部门审批联动和协调会商机制,对未取得环评批复的项目,发改、规划、经信等部门不予受理。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不符合城市和环保规划、不符合园区准入条件、不满足环境安全防护距离的不予审批。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为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环评文件受理进行了实时公开,对环评报告书及较敏感的报告表实行了全本公开,对审批和验收项目信息实行了全面公开,实现了环评审批受理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公开。同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重点加强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审查。
      五是加强环评机构考核,不断提高环评水平。制定了《玉环县环保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的暂行办法》(试行),日常通过专家打分、技术评估等方式对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严格把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责令整改,记录在案。每个季度组织对环评机构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公告,对考核末位的不列入推荐名单,督促环评单位不断提高编制水平。
      六是建立统计制度,强化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服务。在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统计制度,完善了市、县(区)两级环评审批联动机制,对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实行月统计备案、季分析调度、年通报的管理制度,并抄送环境监察大队、各环保所、各乡镇政府环保联系员。
七是加强廉政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认真组织开展环保窗口 “六项禁令”、 “六不准”和建设项目环评廉政规定等内容的学习教育,要求有关人员不断提高廉政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