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浙发改规划〔2015〕83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8日
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省重点发展的七大万亿产业之一。节能环保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产业链长、市场需求大、拉动作用强。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战略举措,是贯彻“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的具体实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5年至2020年。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产业发展基础扎实。“十二五”期间,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4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总产值5300亿元,居全国前列。其中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值5100亿元,同比增长10.7%,超过同期全省工业总产值增速4.3个百分点;环保服务业企业数量年均增长约15%,从业人数年均增长约60%,营业收入达到18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
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环境监测、大型电除尘、垃圾焚烧、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等技术装备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效节能照明、脱硫除尘、海水淡化等技术装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产业集聚不断形成,形成了环保装备、高效节能产品、清洁能源装备等特色产业基地,杭州、宁波、绍兴等地产业集聚明显,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在国内已具有一定影响力。
新兴领域发展加快。“十二五”期间,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新兴领域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加快推广,“互联网+环保”监管模式已在印染、化工、电镀、造纸、制革等行业试行,“互联网+回收”线上投废、线下物流的再生资源经营模式在探索推进中。加快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全面带动了太阳能、风能、核电等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从总体上看,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还面临着企业规模相对偏小、创新能力相对不足、产业层次相对不高等问题。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大,投融资机制有待健全,市场监管有待规范。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面临形势
全球绿色发展趋势为节能环保产业带来新机遇。随着全球环境问题加剧、资源能源约束趋紧和气候变化形势严峻,节能环保产业日益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兴增长点和投资热点,拥有巨大的国际市场潜力。目前,发达国家的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值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0%-20%。随着国家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有利于我国大力开拓国际节能环保市场,在新一轮经济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利地位。
国家政策导向为节能环保产业释放新需求。近年来,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关文件相继密集出台,大力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创造了良好环境。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即将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将催生巨大的节能环保市场需求,倒逼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
我省经济社会转型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新动力。“十三五”时期我省正进入经济中高速增长和中高端发展的新常态,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约束问题依然十分严峻。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两美”浙江的发展战略,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节能环保产业迎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我省应抓住转型发展机遇,推动“互联网+”和“PPP”等模式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应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智能化、高端化、市场化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建设“美丽浙江、美好生活”总要求,加快建立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循环低碳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重点工程为依托,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美丽浙江的绿色产业、美好生活的民生产业和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统筹推进“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等重大举措,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满足节能环保市场需求。
坚持创新引领和特色发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具有国际品牌的产品。做大做强特色优势领域,挖掘培育新兴优势领域。
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强化规划引导,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全面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加快示范工程、示范基地建设,以点带面,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示范带动整体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以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特征的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产业发展规模。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0亿元,其中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值达到9000亿元,节能环保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成为经济转型升级新的增长点。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实现特色优势产业高端化发展。
技术装备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专利技术、装备和产品,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大的技术装备,建成一批重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创新水平显著提升。
产业集聚程度。建成一批规模效益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力争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形成布局合理的产业空间格局,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产业发展环境。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能力明显提升,产业政策机制逐步健全,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新兴业态和模式有效推广,吸纳民间、社会资本环境更加优化,企业“走出去”支持力度显著增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形成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重点领域
依托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重点领域技术装备,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四位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重点发展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节能环保服务业、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六大领域。
(一)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技术装备
围绕节能降碳目标,重点在冶金、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推广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大力推进清洁能源运输技术装备生产和使用,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智能电网、清洁煤电、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
新能源汽车等节能与清洁能源运输技术装备。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电机驱动及电力电子、电动汽车智能化等关键零部件和领域,加快发展LNG运输车辆、LNG船舶等节能环保型运输装备,充换电、加气站等服务保障设施等,加快突破总装平台系统集成与优化技术以及高能量密度、长使用寿命储能装备等关键技术。
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及产品。重点发展高效锅炉窑炉、节能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回收装备、节能家用电器与办公设备、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等,加快突破余热余能余压利用、典型机电产品节能技术、照明节能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等关键技术。
清洁能源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及设备制造、太阳能光热设备、风力发电装备、循环流化床生物质燃烧发电装备、海洋能发电装备、核电关联产业设备、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利用装备、清洁煤电及电力成套装备,加快突破核电设备制造、高效率光伏组件、大功率风电、海洋能利用等领域的关键技术。
智能电网设备与产品。重点发展特高压直流与交流输电设备及关键部件、智能变压器、智能化开关设备、智能电表、微电网关联设备等,加快突破分布式、储能、微电网等领域的关键技术。
(二)环保技术装备
以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装备,加快培育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装备制造业。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大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控设备、燃煤发电、热电厂以及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大型电除尘装备、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装备、机动车尾气处理装备、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设备等,加快突破城市灰霾天气监测防治技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
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城市污水提标改造及尾水再生利用技术与设备、工业重污染行业各类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农村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新型高效膜分离设备、微滤净化处理设备等,加快突破膜处理技术、废水治理与中水回用技术、重金属污染治理适用技术等关键技术。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及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装备。重点发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装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装备、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装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装备、土壤污染修复设备、土壤污染监测装备、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装置等,加快突破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置技术、垃圾焚烧处理处置技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土壤微生物修复技术等关键技术。
(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
围绕全省循环经济重点工作,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大力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回收、规模化利用和集聚化发展,重点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将海水淡化产业培育成为海洋经济新增长点。
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煤矸石、粉煤灰、化工废渣、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废旧沥青混合料、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装备,秸秆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等。
再生资源利用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废旧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金属、报废汽车和废旧电子电器破碎分选等技术装备,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废旧轮胎再利用、塑料改性和混合废塑料高效分拣、废电池回收利用、废纸回收利用等技术装备等。
再制造技术装备。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家用电器等产品再制造,发展再制造旧件拆解、清洗、无损检测、装配、再制造品检测等技术和成套装备,以及激光熔覆、喷涂等表面修复的成套技术设备等。
水资源节约与利用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资源化和再生水利用技术装备,大力推动海水淡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工程应用等领域,示范推广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等。
(四)节能环保服务业
结合“互联网+”、PPP模式等新业态,积极培育全省节能环保服务业,鼓励组建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加快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业综合发展,打造一批从事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推广应用的服务平台和机构。
节能服务业。引进、培育一批重点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节能”模式,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节能项目设计、装备采购、人员培训、节能诊断、节能量监测审核、信息咨询、节能低碳认证、运营维护等服务,推进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
环保服务业。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环境监测、维护管理与环境咨询的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鼓励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规范现有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评价、排污权交易技术核定等环保服务行业。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环境信用评价、碳排放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
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业。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服务平台,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支持再制造工程技术研发、再生产品安全性检测、再制造产品的质量鉴定等服务平台建设。
(五)节能环保新材料
立足节能环保和新材料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基础,围绕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需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以产品链为纽带延伸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构建基础材料、零部件、产品、装备一体化产业体系。
节能装备关键材料。重点发展镍钴锰三元氧化物正极材料等先进储能材料,热熔胶(EVA)封装胶膜原料、高性能聚烯烃薄膜介电材料等光伏材料,蓝宝石材料等高效半导体照明材料,高性能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等高效电机材料等。
节能型功能新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铝合金等新型轻合金材料,应用于风力发电等领域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多排密孔烧结保温空心砌块、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等高效节能建筑材料等。
环保装备新材料。重点发展袋式除尘器专用聚四氟乙烯滤料、碳纤维复合过滤材料、抗污染复合反渗透膜等环保装备用核心材料,环境修复材料、环境净化材料等环境工程材料,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绿色包装袋和包装容器等绿色包装材料等。
环保治理药剂与功能材料。重点发展新型脱氮药剂、微生物絮凝剂、生物化工药剂、重金属废水处理药剂等高效率低成本污水处理药剂,机动车尾气三效纳米催化药剂、烟气脱硝催化剂等大气污染治理药剂,土壤修复剂、污染土壤原位稳定剂、异位固定剂等土壤污染修复药剂等。
(六)节能环保信息技术
依托节能环保和信息经济两大产业的发展优势,促进节能环保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动节能环保装备及控制系统智能化发展,提升能源监测和统计精准化水平,提高环保在线监测精确化程度。
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重点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智能化、可靠性强的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智能电网能源监测与控制系统、汽车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和节能仪器仪表等,加快突破智能电网运行优化技术、能耗在线检测与用能优化等关键技术。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重点发展精确度高、可靠性强的智能化环境监测仪器,自动采样、数据处理系统,在线式、便携式水环境和大气等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相关专用监控仪器,核辐射监测技术设备,危废鉴别技术设备,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设备等,加快突破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在线监测与快速分析技术等。
监测与控制配套电子元器件。重点发展微型化、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加快推广高性能敏感元器件、新型晶体器件、高精密电阻器件、高压绝缘栅双极晶体管、可控硅、集成门极换流晶闸管等半导体器件在相关节能环保监测与控制系统产品中的应用。
四、主要任务
抓住全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推动产业创新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市场培育、扩大产业影响,培育新兴业态、挖掘发展潜力,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推动产业创新升级
按照“高端化引领、创新化提升、规模化推进”的原则,通过培育一批创新试点与支持平台,推进一批创新产业化成果,推广一批绿色智能制造模式,发展一批高端装备和产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一批创新试点与平台。培育和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增强基础创新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持续推进全省纯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嘉兴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诸暨现代环保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等综合试点。鼓励节能环保领域院所和企业申请设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培育建设一批由骨干企业牵头、科研院所参与的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强重大技术攻关,实施一批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并加快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
专栏4-1 技术创新重点内容 节能领域。在轻工、化工、医药、电力、冶金等传统行业,重点发展高耗能产业节能-流程工业节能技术。在工业、建筑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能源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重点发展智慧能源-节能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节能减排管理系统优化。发挥半导体照明产业联盟的引领作用,推进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建立绿色建筑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及产业联盟,开展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与示范。建立交通行业能源综合监测统计平台,推广绿色能源,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推进一批创新产业化成果。继续组织一批产业化专项工程,加快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活动,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中介服务体系。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突破一批核心专利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完善创新成果交易机制,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推广一批绿色智能制造模式。推广智能制造,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控制等技术对机器设备和生产流程等进行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在企业内部形成“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工业物联网系统,实现单机生产向连续化生产转变。推广绿色化制造,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循环再造等技术手段,大力提升装备制造工艺、流程、产品等设计、开发水平,广泛应用节能环保材料,强化质量体系认证,在整个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品生命周期中实现对环境影响最小化,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
发展一批高端装备和产品。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与我省其他六大重点产业的衔接与融合发展,结合“中国制造2025”要求,引导关联产业、配套企业间的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高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链,重点发展一批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市场需求潜力大的高端装备和产品。继续做好省级工业新产品备案、鉴定和优秀工业新产品评选。加强标准化建设,完善行业、技术标准和企业质量体系,以标准高端、技术高端、产品高端为导向,推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促进产业集聚提升
通过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等举措,完善我省节能环保产业体系,从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提升产业竞争实力。
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立足现有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基础,着力打造一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力争逐步形成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重点培育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一批特色鲜明、基础较好的省级产业基地升级为国家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凸显我省在全国的比较优势。顺应我省块状经济发展特点,形成一批发展特色鲜明、发展后劲强劲、竞争优势明显的省级特色产业基地。抓住我省全力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契机,集聚、创新发展有特色的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小镇。
专栏4-2 特色产业基地 清洁能源装备基地。以杭州经济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桐庐经济开发区、温州经济开发区、秀洲工业园区、姚庄经济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德清经济开发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等为核心,重点发展光伏光热产业装备、风机整机及核心配套装备、清洁高效火电和水电装备、智能电网高效输配电设备。以海盐中国核电城等为核心,重点发展核电关联产业。 |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十百千”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能提升、集团化发展等路径,壮大一批优势领域、优势行业的骨干企业,打造一个以上千亿级集团企业,扶持十家以上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一百家左右十亿级重点企业。以“三名工程”为抓手,选择一批科技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省级重点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加快大企业招商引资,积极引进节能环保跨国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加强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强化专业化分工,发挥大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县(市)级“专精特优”配套中小企业,推动形成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链和产业链。
专栏4-3 “十百千”龙头骨干企业 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在不同领域、行业培育“十百千”规模企业,即打造一个以上千亿级集团企业,扶持十家以上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一百家左右十亿级重点企业。形成一批拥有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技术、具有发展潜力的龙头骨干企业。 |
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一批科技创新和检验检测平台、物流商贸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招商引资平台等功能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节能环保产业为主的产业基地的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机构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强化市场培育拓展
按照“一带一路”战略,大力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快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增加产能需求,不断壮大我省的节能环保产业规模。
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我省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收购境外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企业,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营销网络、生产基地,设立、兼并或收购研发机构。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加强自主创新与自主商标培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主培育、国际并购等途径实现品牌国际化。
强化国内市场。进一步增强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与交流,鼓励省内企业到省外开拓市场,凭借省内示范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品牌优势,尤其是节能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按照集设计、研发、制造(建设)、服务于一体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到省外开拓市场,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引导培育绿色消费,扩大市场对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鼓励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生产、销售与消费。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工作,对交回旧件并购买“以旧换再”试点产品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四)加快新兴业态发展
积极推进“互联网+”、PPP模式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兴业态,挖掘新的增长点。
发展“互联网+”新业态。加快培育“互联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业态,形成一批“互联网+”新模式。利用物联网、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服务,形成“互联网+制造”的智能制造模式;增强环保监管力度,在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推行“互联网+环保”的监管模式;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回收”线上投废、线下物流的再生资源经营模式;积极建设网上环保技术装备超市等平台,形成“互联网+节能环保服务业”模式。
培育节能服务新业态。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制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评价标准,健全实施机制,规范管理市场。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推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按照社会化投资、市场化运营、产业化发展原则,与治水治气治城治乡等全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探索工业园区污染、市政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以及小微分散型企业污染的第三方委托治理,从具有规模基础的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固废治理等领域率先启动,逐步向废气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拓展。
五、重大工程
围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实施十大工程,带动投资超万亿元,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一)高端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
以高效节能、清洁能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海水淡化等为重点,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系统智能化、集成化能力,推动成台套、一体化,加快高端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化。以工程中心为平台加快推动技术创新,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加大产品推广力度。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技术创新管理和转化机制,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到2020年,培育一批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扶持一批节能环保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一批技术攻关和高端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推动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以及环保技术装备高端化发展。
(二)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工程
依托节能环保产业有较好基础和发展后劲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构建以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特征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到2020年,全省培育一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示范辐射带动效应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以大气、水、固废、土壤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推进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和地方热电机组排放限值改造、VOC行业污染整治、工业锅炉污染控制,提高油品标准、规范油品市场管理,控制机动车污染,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推进“五水共治”,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中水利用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重污染行业废水整治,重点流域、主要污染河段以及平原河网的污染整治,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推进河道淤泥、污水厂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中水回用率明显提高,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场地修复得到控制,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提升。
(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
进一步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以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构建循环产业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0年,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培育50个省级以上示范园区,为各类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转型升级提供示范。园区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大幅度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园区。
(五)静脉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以国家正加快发展固体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为主要内容的静脉产业为契机,我省将在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谋划推进静脉产业基地建设,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报废汽车拆解、电子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多种固体废弃物,提高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缓解项目环境邻避效应约束。到2020年,重点打造一批综合示范带动明显的静脉产业基地,促进静脉产业集聚发展,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六)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
落实《浙江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收运体系建设、产品应用管理、示范试点推进、产业培育发展等五大行动,采取集中收运、定点处置、统一管理的方式,加快实施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和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宁波市、嘉兴市、杭州市、金华市、衢州市和绍兴市完成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构建安全高效、覆盖全省的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到2020年,全省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形成,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环保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
(七)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工程
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大力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重点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健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制,加强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标准制定工作,完善绿色建筑建造、运营监管体系和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80%以上,新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以上,全省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达到全国领先,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八)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
加强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等5个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地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筛选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特色小镇建设。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应优先采购,采购比例应逐年提高,加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九)海水淡化应用示范工程
推进国家海水淡化应用示范试点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市政供水和临港工业配套海水淡化工程,建成若干海水淡化功能示范海岛,有序推进海水淡化水进入水源或市政供水系统,增强海岛和沿海缺水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保障我省海洋经济强省和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设和输出产能规模国内国际占比进一步提升,实现海水淡化水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明显提升,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沿海电厂配套用水贡献率明显提升。通过海水淡化应用示范带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海水淡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走在全国前列。
(十)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化工、钢铁、纺织等高耗能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节能诊断、节能量监测审核、节能低碳认证、运营维护等服务。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和环境咨询一条龙服务能力的综合性环保企业,建立健全环保服务体系。在城市、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等领域积极开展第三方治理,有序推进杭州、宁波等第三方治理国家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互联网+”、PPP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到2020年,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大、市场占有率高的节能环保服务龙头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比例大幅提高。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制订出台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扶持政策和保障性法规,协调解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产业发展合力。省发改委会同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组织产业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快实施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制定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协同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加快推进落实
围绕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细化分解各市目标任务。建立产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制定综合考评办法,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各市按照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加大协调推动力度,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大政策扶持
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帮助节能环保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杠杆作用,建立以政府产业基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用于节能环保领域重大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投资。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完善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体制,探索和推广PPP建设运营模式。对节能环保重大产业化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保障。
(四)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健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机制,制定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等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组织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强制回收产品目录。完善节能环保装备和生产、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
(五)优化发展环境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严格节能环保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与研发。加强对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发布节能环保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鼓励推广应用国产化设备,支持省内企业投资建设节能环保项目。建立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支持省内节能环保领先技术和优质产品进行网络交易推广应用。鼓励高等院校加强节能环保相关学科建设,依托“千人计划”、“151人才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工程技术等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六)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宣传,将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常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科普教育,促进全民参与和全社会监督。依托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循环经济城市、低碳城市等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全民行动,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经信委、环保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