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存量房网签备案制度6月1日起实行
02.06.2015 20:4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台州市房管处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经协商拟定条款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各房地产管理所(站、窗口)网上操作人员录入有关合同要素,包括房屋买卖双方姓名、联系电话、房屋基本情况、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税费承担、交割方式等,通过网上操作平台打印出书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再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之后,再由网上操作人员即时录入买卖双方签名、合同签订日期等相关信息,最后直接提交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买卖房屋的,需由经纪机构在网上录入相关合同要素进行网上签约备案。买卖双方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服务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房地产管理所(站、窗口)进行网上签约备案。在此期间,操作人员还将对房屋的限制情况进行查看,如房屋被抵押、冻结等,将不予“网签”。二手房网上签约后,对买卖双方来说,除了极大提高存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降低购房风险外,它将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玉环的二手房市场,使玉环的二手房买卖变得更加“公开、透明、规范、诚信”。(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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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5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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