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淘宝化”管理促中介服务进入“阳光快车道”

08.12.2014  13:15

  今年以来,该县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创新促发展”思路,构筑阳光中介服务网络平台,将所有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机构纳入网上监管,改变传统业务办理方式,实现中介机构、业主、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四方互动。建立面积达1800多平方米的“中介超市”,涵盖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九大类服务行业,有效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中介服务进入发展“快车道”。目前,“中介超市”已有42家中介入驻,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时限实现整体提速45%以上,如企业厂房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涉及9个环节,累计中介服务时限从原先的324工作日压缩到153工作日,服务提速52.8%。主要做法有:

  一、创新网络平台,实时动态监管

  (一)建立星级评价平台。通过中介机构、业主、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四方互动,以流程控制的形式对中介机构每个承接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收费、限时服务等情况进行三方评价。服务结束后,按三方评价的结果按比例打分得出中介机构的诚信等级,从根本上改变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企业资信评价时将实际业绩与评分相脱离、评价主体与服务业主相脱离、评比时间与业务完成时效相脱离等情况。目前已有40多家中介完成业主指定项目,并获得好评。

  (二)建立诚信支付平台。中介机构和业主签订合同后,以类似“支付宝”的形式,由业主将20%的合同定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保证金模式制约合同双方按约履行职责义务,同时作为建设社会诚信监管账户的试点和先行,为社会性中介服务资金监管提供参照。中介机构完成中介服务后,项目符合规定,双方无异议、无申诉的,监管单位即时将合同定金转入中介机构账户。如双方存在纠纷、且无法解决的,监管单位将定金退还给业主。

  (三)建立实时预警平台。在网络平台中,督察部门可以实时监管审批主管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对于超时作出审批决定的,督察部门可以根据情况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督促部门按时完成审批决定。监管单位可以通过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机制,缓解中介机构和业主的关系。主管部门通过对中介机构的备案和资格审查,建立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和全年受理业务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目前已在网上申报备案企业89家,通过备案服务内容146个,发布项目需求69个。

  二、推行一体办公,统一集中监管

  (一)统一中介服务市场。以“开闸放水”的态度保障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打破部门、行业和地方垄断保护,由项目业主按市场规律自主选择中介服务;以“引鲶入池”的模式积极引入县域外优质的中介机构,适度加大本地中介机构市场竞争,逐步在行业内形成“优资优价”的竞争格局,建立统一的中介服务市场。重点设立涉企、涉民审批和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中心,目前已对可研报告编制类、环评报告编制类等48家提出入驻中心申请的中介机构择优选择了30家,为业主提供“一条龙”服务。

  (二)统一服务承诺时限。出台《关于印发〈玉环县部分社会中介机构限时服务调整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主管部门落实监督措施,确保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服务事项。同时,将中介机构的限时服务承诺、举报方式、投诉电话在玉环报、玉环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和县为民服务中心电子屏上公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目前已确定发改、经信、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15个部门共58项中介服务事项的服务时限。

  (三)统一中介服务标准。进入管理中心的中介机构,全面执行对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形成内部竞争压力,促进中介机构在服务水平、收费标准、服务时限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改变,促使中介机构提质提速、降低收费标准,让中介服务在“阳光”下操作,真正实现审批提速,企业和群众得实惠。

  三、发挥市场主导,行业自主监管

  (一)建立行业协会监管机制。成立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将不适宜政府承担的职能由行业协会来承担,加强协会的公信力,引导中介机构加入《自律公约》,制定中介行业收费指导价格、实施仲裁管理办法等方式,引导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加大行业间交流和合作,逐步形成良性竞争、失信必惩的行业氛围。目前,已成功实现政府购买审计、养老等公共服务。

  (二)健全考核评定机制。对进驻中心中介机构实行考核评定,由行业协会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工商、财税、物价等部门配合,做好入驻中介机构的办件统计、跟踪回访、考核评定等工作,每半年对中介服务机构考核一次,同时,加强联合检查制度,成立专项小组,对中介机构的证照情况、执业记录、收费情况、财税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违法的中介机构依法作出处理,确保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来,组织监察、发改、行政服务等职能部门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16家中介机构就注册登记以及执行收费、纳税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服务市场。

  (三)建立清退淘汰机制。项目业主在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时,可在中心或网站已登记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中选取,对于“无星”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或已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出现连续两次或两年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进驻机构,依照规定由职能部门作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其在本地区的经营资格;对信用等级好的中介机构予以推荐。对于中介服务质量低劣、无证或超资质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处罚和惩戒措施直至清理出市场。目前,1家中介机构因为信誉原因被清退。(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