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处罚首例不服从防台指挥渔船

05.11.2015  10:59

 

  【本站11月5日讯】近日,玉环县处罚首例不服从防台指挥渔船。

今年8月23日至24日第15号台风“天鹅”影响期间,台州市防指于8月20日发出《关于做好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天鹅)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海洋与渔业部门对海上船只及早进行部署。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日发出通知,要求海上船只按规定时间进港避风。

期间,浙玉渔冷10118船一直锚泊于洋面,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回港避风,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多次指令浙玉渔冷10118船立即回港避风,可是该船仍我行我素,不服从防台指挥。

浙玉渔冷10118船这种恣意忘为的行为,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的高度关注,根据台州市三防办《关于对在今年第15号台风影响期间不服从指挥渔船的通报》(台防办[2015]22号),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果断采取措,下发通知给该船的挂靠单位县民主渔业专业合作社,责令浙玉渔冷10118船船东必须在8月31日前把船开到玉环坎门渔港接受调查,对该船的挂靠单位县民主渔业专业合作社暂停办理涉海、涉渔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直至该船处理完毕。

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22条和24条规定,该县对该船处停航7天,接受调查处理;并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对该船处予五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