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中介服务进入“阳光快车道”

22.10.2014  18:03

  今年以来,玉环县积极构筑阳光中介服务网络,将所有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机构纳入网上监管,实现中介机构、业主、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四方互动。目前,“中介超市”已有30家中介入驻,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时限整体提速45%以上。主要做法有:

  一、建立三个平台。一是星级评价平台。通过中介机构、业主、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四方互动,以流程控制的形式对中介机构每个承接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收费、限时服务等情况进行三方评价。服务结束后,按三方评价的结果按比例打分得出中介机构的诚信等级。目前已有40多家中介完成业主指定项目,并获得好评。二是诚信支付平台。中介机构和业主签订合同后,由业主将20%的合同定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保证金模式制约合同双方按约履行职责义务。中介机构完成中介服务后,项目符合规定,双方无异议、无申诉的,监管单位即时将合同定金转入中介机构账户。如双方存在纠纷、且无法解决的,监管单位将定金退还给业主。三是实时预警平台。在网络平台中,可以实时监管审批主管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对于超时作出审批决定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督促部门按时完成审批决定。监管单位可以通过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机制,缓解中介机构和业主的关系。主管部门通过对中介机构的备案和资格审查,建立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和全年受理业务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目前已在网上申报备案企业89家,通过备案服务内容146个,发布项目需求69个。

  二、坚持三个统一。一是统一中介服务市场。打破部门、行业垄断保护,由项目业主按市场规律自主选择中介服务,积极引入县域外优质的中介机构,适度加大本地中介机构市场竞争,逐步在行业内形成“优资优价”的竞争格局。重点设立涉企、涉民审批和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中心,目前已对可研报告编制类、环评报告编制类等48家提出入驻中心申请的中介机构择优选择了30家,为业主提供“一条龙”服务。二是统一服务承诺时限。主管部门落实监督措施,确保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服务事项。将中介机构的限时服务承诺、举报方式、投诉电话在新闻媒体上公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目前已确定经信、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15个部门共58项中介服务事项的服务时限。三是统一中介服务标准。进入管理中心的中介机构,全面执行对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中介机构提质提速、降低收费标准,让中介服务在“阳光”下操作,真正实现审批提速。

  三、健全三个机制。一是行业协会监管机制。成立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将不适宜政府承担的职能由行业协会来承担,加强协会的公信力,引导中介机构加入《自律公约》,制定中介行业收费指导价格、实施仲裁管理办法等方式,引导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加大行业间交流和合作,逐步形成良性竞争、失信必惩的行业氛围。二是考核评定机制。由行业协会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工商、财税、物价等部门配合,做好入驻中介机构的办件统计、跟踪回访、考核评定等工作,每半年对中介服务机构考核一次。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证照情况、执业记录、收费情况、财税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违法的中介机构依法作出处理,确保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来,组织监察、发改等职能部门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16家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服务市场。三是清退淘汰机制。对于“无星”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或已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出现连续两次或两年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进驻机构,依照规定由职能部门作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其在本地区的经营资格;对信用等级好的中介机构予以推荐。对于无证或超资质范围经营、服务质量低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处罚和惩戒,直至清理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