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猛代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4.01.2016  17:35

      1月14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决定:接受齐奇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陈国猛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陈国猛曾任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