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浙江省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战果通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各级公安机关自组织开展了“猎狐2015”专项行动以来,先后从美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希腊等3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各类外逃人员110名,追回赃款赃物共计5.3亿余元人民币。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海仁介绍,2015年4月至12月,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猎狐2015”专项行动。先后从美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希腊、保加利亚、墨西哥、阿联酋、菲律宾、柬埔寨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各类外逃人员110名。其中,协助检察机关抓获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10名,抓获中央追逃办公布的“百名红通”对象1名。
值得一提的是,“猎狐2015”延续“猎狐2014”的成功经验,创新追逃技战法,完善境外追逃工作机制,多措并举、追防结合。
浙江省公安机关在行动中坚持“追逃必追赃”,尽最大努力追缴境外逃犯涉案的赃款赃物,行动期间,成功追回赃款赃物共计5.3亿余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该省公安机关坚持引渡与遣返并进,健全国际司法警务合作。通过完善国际司法协作与警务合作,挤压境外逃犯生存环境。行动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先后从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柬埔寨、缅甸、越南、老挝、巴基斯坦、菲律宾、澳门等10个国家和地区遣返逃犯19名;从希腊、保加利亚、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发达国家引渡逃犯4名,其中包括在外潜逃了八年之久的丁某某。
据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至2008年期间,丁某某伙同其妻子非法集资逾亿元,并于2008年9月28日携家人逃往境外。丁某某出逃后,浙江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弃缉捕工作,紧盯逃犯8年不放,巧施谋略,联合国际刑警组织和西班牙警方,最终成功将丁某某引渡回国。该案系中国首次从西班牙成功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虽然猎狐2015已经结束,但是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有逃必追’的理念,践行‘境外追逃永远在路上’的庄严承诺。”王海仁强调,在新的一年里,浙江省公安机关仍将进一步加大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同时,他也敦促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境外不是“避罪天堂”,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处罚才是最好出路。(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李晨虓)
浙江“猎狐2015”专项行动抓获境外逃犯110人 -
杭州10:18 03.02.2016 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