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6年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工将在六月底完成
03.05.2016 18:46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日前,记者从局物业资金管理中心获悉,杭州市2016年物业服务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将在六月底前完成,符合《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抓紧申请了。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财政扶持资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服务项目为经济适用住房、农转居公寓或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普通住宅小区;二是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三是物业服务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标准(含)以内;四是申请补贴前一年度该项目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扣分少于5分(含)。目前,财政扶持标准为每月0.1元/平方米,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给予扶持,扶持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五个主城区的物业服务项目。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做好对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财政扶持工作,2014年7月25日,市住保房管部门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物业管理财政扶持资金适用范围、财政扶持条件、扶持标准及资金来源、申请材料、申请程序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
自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实施以来,一定程度缓解了杭州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困境。据统计,2014年、2015年分别有95家和115家物业服务企业申领了财政扶持资金。
(鹏飞)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3.05.2016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