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不满爱车被扣 两次怒烧交警岗亭获刑1年

29.11.2014  14:35

  中新网台州11月28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林静)车子因无证被交警部门扣押,男子为泄私愤用石头砸拖车,不解恨之下,继而两次点燃衣服怒烧交警岗亭。11月28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1年,责令退赔给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04元。

  洪某,50岁,台州人。1991年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满释放后,在广东、上海等地打过工,2011年时回到老家务农,至今独身。

  今年7月20日,洪某驾驶的助动车因无证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爱车被扣给出行带来不便,洪某很恼火。

  同月23日,洪某窝着一肚气来到城区交警队想取回爱车,结果没有如愿。回到家后,洪某心里越想越不平,决定报复下交警部门替自己出口气。

  当晚,洪某来到城区交警队门口,趁四下无人,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狠狠地砸向停在路边的一辆拖车,拖车前挡风玻璃被砸裂。洪某拍拍手上的灰土离开。

  车子没取回,洪某还是忿忿不平。同月25日晚上,待到夜深人静时,洪某带着半小桶油漆和一件旧大衣从家里出发,来到黄岩劳动南路附近的一个交警岗亭,环视了下四周,迅速将油漆倒在岗亭上,打开打火机,点了很多次将大衣点燃,然后往岗亭边上一扔,转身就跑。

  次日晚上,洪某来到他昨晚的点火现场,想欣赏下自己的“杰作”,岂料发现岗亭只是被薰黑了一小部分,当即悻悻离开。

  洪某不甘就此罢休。事隔一晚,洪某再次来到该岗亭继续他的“出气”计划。这次,他带了半瓶汽油和一件T恤衫以方便点燃。洪某将倒上汽油的T恤衫点燃,扔向岗亭后立即逃离。

  这一次,岗亭被烧黑了一大部分。洪某感到满意,决定不再找交警部门的“麻烦”了,可是两天后,公安机关上门找他的“麻烦”来了。

  经鉴定,被洪某砸坏的拖车挡风玻璃损失为1032元,岗亭外墙修理费772元。

  11月28日,黄岩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洪某多次任意损毁公共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予以惩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