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爱我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人员违法侵占客户租金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21.11.2016  19:40
  

各会员单位:

近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公司”)下属望江门分公司从业人员徐红宁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违法侵占多个客户房屋租金,且数额巨大。目前,针对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处理,11月18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向我爱我家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下属员工违法侵占客户租金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记入公司信用档案,调查整改期间暂停该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公司的网上签约资格。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徐红宁通过隐瞒公司与租客私自签订低价租房合同,并要求一次性支付较长期限租金的方式侵吞中间差额。案件反映出我爱我家公司在内部人员、资金、合同管理及客户提示告知等工作方面均存在漏洞,《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下达后,我爱我家公司随即开展了整改和善后工作。

结合事件调查和整改情况,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之情形、根据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会建议取消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望江门分公司网签资格,对从业人员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同时本会对涉案人员徐红宁勒令禁止从业,并将相关信息在杭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示。

希望各会员单位以此案为鉴,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管理,完善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