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政府和公民责任都不能少
时评
□陈 飞□
日前,国务院时隔25年再次专门发文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将似乎已经远去的爱国卫生运动再次拉回人们的视野。控烟、严管活禽、治理PM2.5、建设健康步道、打击虚假药品广告……文件中提出的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内容,都是当下公众健康面临的突出问题。从最初的打扫卫生除“四害”,到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创建卫生城市,再到今天提出建设健康城、打造全面促进健康的环境,爱国卫生工作的内涵实现了“三级跳”,始终跟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文件的落实值得每个人期待。
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健康城市,需要贴合民生诉求。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差异显著,老百姓对于卫生和健康有着多样化的诉求。在乡村,安全的饮用水、卫生厕所还未全面普及,农民希望农村不要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希望政府的投入向乡村倾斜,让农村的整体环境和健康水平越来越接近城市。脏乱差依然是一些城乡接合部的代名词,那里的居民希望环境问题有人管、有改善。创建卫生城市,城市居民享受到干净整洁的街道,但也不希望因此失去原来买菜购物的便利。推进这项工作,毫无疑问需要回应种种民生诉求,使绝大多数人真切感受到这项工作带来的利益,才能吸引全社会的积极参与。
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健康城市,需要强化政府责任。有人说,环境卫生、疾病控制、健康教育,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也有相关部门负责。而现实问题是,公共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需要统一协调,使涉及的每个部门、行业、单位形成合力,这就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切实负担起发动、组织、协调、监督的作用。
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健康城市,需要动员群众,利用好社会资源。快速发展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和居住方式改变,利益调整和价值观念多元化,使原来行之有效的发动群众的传统模式有些失灵,必须探索新的方式,还应该从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等新的社会平台和模式中加以借鉴。社会动员还需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包括市场的力量。比如,不少地区的灭蚊灭蟑、垃圾处理等传统爱国卫生具体工作,已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承担,但是政府还应承担起引导、规范、监管职能,确保工作的效率和成果。
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健康城市,需要公民的担当。一个家庭的干净整洁,不可能只靠家庭主妇的勤劳,必然需要每个家庭成员都养成干净整洁的习惯。爱国卫生工作就是要通过各种形式改进人的行为和习惯,提高社会大家庭每个成员的文明卫生素质,共同创造一个维护和促进健康的环境。政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责任、加大了投入、规划了路径,美好愿景的实现还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配合、付出和维护,这也是每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