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唱歌的“筹建处处长”
12.12.2014 14:41
本文来源: 法院
“我心里想得很明白,一旦有人上钩,就会请我吃饭、唱歌、送礼。”蔡某说。一场骗局也由此拉开序幕。
今年3月,蔡某和朋友聊天时,听对方说起浙江大学舟山分校正在建设中,工程规模较大。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蔡某随后花200元钱刻了一枚“浙江大学舟山分校筹建处”印章,打算拿这个工程做点赚钱的“文章”。
3月下旬,蔡某找到电视机销售商胡某,亮明自己“浙大舟山分校筹建处处长”的身份后,说工程正在全力推进,想采购一批电视机。胡某果然没怀疑,安排他吃饭、唱歌。
唱歌时,蔡某又说,他要出差去杭州,打点一下校长。于是,胡某当即拿出一沓百元现金,说除了歌厅买单外,剩下的6000元让他拿去打点。几天后,蔡某还给胡某1000元,说是用剩下的钱,“为了让他更相信我没有骗他,真心实意在帮他打点”。在这之后,他又找借口让胡某请吃饭、唱歌,还拿了2000元钱。
为了稳住胡某,蔡某还假装带他到浙大舟山分校的建设工地,介绍每幢楼的功能,随手指着一个工棚说自己就住在那里,让胡某以后有事来找他。
胡某信以为真,又接着问他:“要不要采购冰箱?”蔡某忙不迭地说:“要的!”
经胡某引荐,蔡某认识了电器公司老板李某。李某在请蔡某唱了一次歌、塞了一条利群香烟后,生意就没了下文。
5月15日,蔡某又以假身份骗了文具店老板张某的一条香烟。几天后,张某把瓷砖店老板郑某介绍给了蔡某。郑某不但请唱歌,还送了蔡某两条冬虫夏草香烟。
一周后,蔡某没钱花,又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在出差路上,身上忘带钱了,想让他汇1200元救急。“蔡某发来的账户名不对,我感觉有点问题,就借口说出纳不在,搪塞了一下。”张某报警时这样说道。
蔡某落网后交代,他以前做过生意,后来亏本了,断了经济来源。再加上之前他大手大脚花钱惯了,就想着骗点钱花,“而且我真的很喜欢唱歌”。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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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1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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