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小贼”进家门 原是学徒伸黑手

05.05.2015  10:40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这不,家住瑞安汀田的周某就遭遇了这样一个“熟悉的小贼”。近日,瑞安法院对这起入室盗窃加暴力抗拒抓捕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刚满18岁的广东台山人熊某,被舅舅介绍到朋友周某家当裁剪学徒。平日里,他和周某夫妇一同吃住,周某一家人也把他当成自家人对待。然而临近春节,平时工资不多的熊某却盘算着如何从周某那儿获取不义之财。思前想后,他从附近菜场买来了鸭舌帽、手套、口罩和折叠刀等作案工具。
  今年1月25日14时许,熊某趁周某在门外洗衣服时,从住处二楼溜至一楼周某夫妇卧室,窃得1部苹果手机及1000余元现金。得手后,他正要离开,不料被周某撞个正着,他便将随身携带的面粉洒向周某,之后两人扭打在一起。其间,熊某还试图用胶带将周某捆绑未果,最后跳窗而逃。
  案发后,周某回忆小偷盗窃的细节、眼神特征后,感觉此人像是熊某。她还向民警透露,案发时她曾大声呼救,被小偷捂住口鼻之际,咬伤了对方的手指。之后,警方根据这一线索,将熊某抓获。涉案手机及部分现金也已被追回。
  瑞安法院认为,熊某携带凶器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为拒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