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浙江省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协会Logo创意设计征集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省烈士褒扬工作,营造全社会“纪念烈士、崇敬烈士、学习烈士”的氛围,展示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两个Logo的创意设计方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应征投稿。
一、简介
(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简介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英文名为Zhejiang revolutionary martyrs memorial hall)位于杭州西子湖畔的云居山上,北连吴山天风,南邻万松书院,东眺钱江浩荡, 西瞰湖光山色,馆区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纪念馆是浙江省民政厅直属的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于1991年9月建成并对外开放,2010年省委、省政府投资4499.12万元对纪念馆主馆进行了改造改版,2012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目前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民政部、浙江省、杭州市三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浙江省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国家国防教育基地。每年累计接待来馆举行各类瞻仰悼念活动及参观的各界观众约15万人次,自建馆以来共累计接待观众约556万人次。
参与者可登陆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官方网站(浙江英烈网“http://www.zjgmls.net”)了解详细情况。
(二)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简介
目前还在筹备的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英文名Zhejiang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 of Martyr Memorial Facilities ,缩写为ZCAMMF)是浙江省从事烈士纪念、褒扬及宣教、史料编研、陈展设计制作、馆(园)文物、藏品及资料等的保管、烈士纪念堂及墓区管理、园林绿化及消防安全等工作的公益事业单位、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服务组织。
协会宗旨:组织和团结全省烈士纪念工作从业者,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加强交流合作,改善行业管理,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基层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军地资源,拓展研究领域,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烈士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协会业务范围:(一)组织烈士纪念的学术研讨,提高烈士纪念馆(园)的业务、学术水平;(二)开展学术交流,增进国内、省内烈士纪念馆(园)及烈士纪念工作者之间的联系;(三)组织烈士纪念的理论、相关技能的培训;(四)组织开展烈士纪念之间陈列展览的交流、活动;(五)开展烈士纪念工作的技术服务、经营、咨询等工作;(六)参与编辑、出版有关资料、书籍和电子读物等,制定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保护、管理及宣教、展陈、史料征集、讲解、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2月1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四、设计要求
1、投稿作品要求保证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一经发现有抄袭、假冒、仿冒、盗用、借用现象或所应征的logo含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权益)等问题,立即取消评奖资格,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设计作品要求构图清晰、简洁大气,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富有一定内涵,并易于为社会接受和传播,便于制作推广;
3、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logo要求能够直观体现烈士们追求真理、无私奉献、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图案设计可融入“风帆型”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或“ZL”(浙烈)的字母组合,体现地域特指;
4、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Logo要求突出协会的宗旨内涵,展现合作、交流、发展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弘扬和传承烈士精神。
5、设计作品需提供彩色稿和黑白稿,图形标准色不超过三种;
6、设计图纸电子文本要求:A4尺寸、300dpi(分辨率)、CMYK(调色标准)、位图格式(如JPEG)与矢量格式(如AI);纸质文本要求:打印成300dpi高精度样稿一份,A4竖式幅面无需装裱;
7、标志应符合VI视觉形象系统的设计规范,配合标准色、标准字等基本说明,并附注设计理念。
五、提交方式
1、投稿作品需提交A4纸质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和设计理念说明纸质文本及相应的电子版。
2、有关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通讯地址,请另行附纸注明。稿件一律不退。
3、投稿作品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送达。(信函以发信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
六、评奖办法
征集的作品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Logo各两个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500元、300元。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征集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形式的使用费或报酬。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联系人:潘 贇
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0571-87010091
作品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松岭路100—1号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Logo设计征集”字样。
E-mail:ZJGMLSJNG@163.com
八、有关要求说明
1、投稿者请自备底稿,参选稿件恕不退稿。
2、征集单位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筛选、判断,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适当修改。
3、设计方案要求具备原创性和真实性,一经发现有抄袭、假冒、仿冒、盗用、借用现象或所应征的logo含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权益)等问题,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并要求投稿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产生的纠纷应自行解决,与征集单位无关,征集单位不负连带责任。
入围的获奖作品将于12月下旬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为7天。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含发表权等人身权)和邻接权归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所有,并享有专有使用权;设计者确认或授予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行使对logo的发表权、要求修改权和保护完整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场合、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设计作品或与该设计作品近似、存在令相关公众发生对商品或服务来源发生混淆的可能的logo,也不得以该相同或近似的logo申请商标或外观设计专利。
5、本次征集投稿属于委托创作,本公告作品要求及要求说明,一经征集对象应征投稿,即具有约束力。
6、本次征集活动所有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筹)。
特此公告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筹)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