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提出四点要求进一步做好小升规工作
今年以来,绍兴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培育服务和组织领导,全市“小升规”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为确保完成年度“小升规”工作目标任务,绍兴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小升规”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紧迫感。“小升规”工作是“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后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上规入库的新要求以及第一次申报情况,高度重视第二次“小升规”入库申报工作,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对策措施,进行最后冲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深入开展摸排,加强分类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第二次申报前的时间,及时分析研究国税、电力、海关等部门规下企业有关数据,发动乡镇(街道)深入开展调查摸排,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对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企业标准的要抓紧组织申报;对集团下属独立法人企业达到上规企业标准和要求的,要按《统计法》规定拆分独立申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经济运行规律和企业成长规律,防止出现“拔苗助长”,确保绍兴市“小升规”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申报服务。各地要按照“小升规”工作要求,倒排时间,创新方法,切实加强“小升规”企业入库申报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特别是要指导企业如实申报纳税销售数据。要组织达到上规标准的企业,在2015年1月5日第二次申报截止日前认真办好申报手续。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后续服务,指导其及时填报年报数据。
四、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升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密切跟踪申报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级经信、统计、国税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国税等部门要及时向经信和统计部门提供企业经营数据;经信和统计部门要共同做好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服务工作;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有望上规企业的“一对一”精准服务,扎实做好“小升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