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局“两重点两结合”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08.07.2015  20:02

  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北仑区统计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统计工作新常态,围绕年初制定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确定以街道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代表为普法重点对象,结合统计执法检查、重大时间节点及各类培训契机,力争在普法效果上有新突破。  

  一是将街道领导干部列为普法重点对象。以专题法制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深化街道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重点加强《统计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科学指导街道辖区内统计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和谐的统计工作环境。 

  二是将企业法人代表列为普法重点对象。以发放宣传手册和普法“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推进企业法人代表统计普法宣传,以案说法,重点向企业法人代表说明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强调调查对象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资料,以此提高企业法人对《统计法》的认识与了解,提高他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配合程度。 

  三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普法教育。实行全员普法,把普法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加大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使被检查单位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促使其自觉遵守《统计法》相关规定。目前共对全区24家企业和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和稽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四是结合重要节点和各类培训开展普法教育。把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抓住专业培训、年报培训、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等契机,有组织、有侧重地对与会对象进行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强化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