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推公共事业合作试点 社会资本投资1030年

27.03.2015  12:31

  社会资本可投资公共事业 漳州将推合作试点,项目包括交通、保障房、供水供电等。
  昨日,记者获悉,为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漳州市将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投资金额一般在1亿元以上,一轮合作期限一般为10-30年。
  具体项目领域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即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即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停车楼、保障性安居工程、古城保护开发、供水、供电等;社会公用事业项目,即医院、学校(非义务教育类)、养老机构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即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垃圾处理、危废物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
  此外,这些领域已建成的项目,也可以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据悉,去年9月份,福建省就公布了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其中,漳州有18项。而漳州市级PPP项目,将由漳州市发改委统一策划,并建立试点项目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