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小微企业再获政策大“红包”

01.09.2015  20:10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鼓励创新,推动就业,国务院日前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将月销售额2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到2017年底。

新政策出台后,浙江省各级国税部门立即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保优惠政策惠及每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新政策出台后,浙江省各级国税部门立即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保优惠政策惠及每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王先生是一家便利店的老板,便利店生意相当不错,每月营业额都能保持在2万元左右。自2014年10月1日起,李先生每个月的税都被免了,他说:“别看这每个月就几百块的优惠,但对于我们这样的小本生意来说,这几百块可是有大用处的,这税一免,每个月的水电费、通讯费就都有着落了。”得知这项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延续到2017年底,李先生的干劲就更足了,他正在谋划开一个分店呢。

 

 

 

像往常一样,这月的15号,王先生抽空来到当地的办税服务大厅,开始本月的申报工作。为了方便像王先生这样家里未购置电脑和打印机的纳税人,浙江国税各级单位都在办税服务大厅开辟了自助办税区,为纳税人提供电脑、打印机、写字板等设备,方便纳税人进行自助办税服务,节省了排队等待时间。这个月王先生的生意相当不错,营业额创了新高,不过依然在免税范围内,他正计划着给刚上小学的儿子买个新书包。

 

      离开办税服务大厅时,导税员给了王先生一本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上面印有小微企业最新优惠政策以及一些热点涉税问题,王先生咨询了几个问题后,高兴的离开了办税大厅,他相信,便利店的明天一定会越来越好。(洞头县局 何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