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率先试点 积分攒够或可享受 落户、子女入学等

03.07.2015  09:20

     可能你已经听说了,浙江省“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6月中旬已经在滨江区展开了。

    这个证有啥用?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探索建立积分管理制度。根据积累的分值,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待遇,比如可能会包括落户、就业、养老、子女入学等。

    市政府办公厅在日前下发的通知中说,本次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将为省、市相关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改革后,居住证将成为本市范围内流动人口居住、就业的证明,以及享受居住地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办理个人事务的凭证。

     两个证分别怎么申请?

    本次试点改革的居住证包括《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比如自购住房、出租房、单位内部宿舍等),可以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持有人或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此前的规定是至少要满3年),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每年签注一次 重新审核材料

    发放居住证后,还要加强监管。有个监管办法是证件签注。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签注时,还要提供相应的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中止证件使用功能。逾期60日内完成补办签注手续的,恢复证件使用功能。

     职称、居住年限、所受奖励

    都能转化为个人积分

    滨江区将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居住年限、遵纪守法、表彰奖励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置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等指标。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可以转化为相应分值,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待遇。滨江区政府研究制订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

    目前,持有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持证人仍可享受原有待遇;有效期满或重新申领的,按照新办法办理。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