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象溪镇“四字”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02.03.2016  12:44
  一是预防矛盾纠纷突出“早”字。将“事后处置”变为“事前预防”,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群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联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定期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将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矛盾排查信息突出“准”字。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针对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开展“地毯式”排查,多渠道获取信息,力求准确掌握矛盾纠纷信息,防患于未然。
  三是矛盾纠纷发现突出“快”字。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快介入、快调处十分重要。针对此关键点,象溪镇建立和完善了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初,便能采取有效措施快速介入和平息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是矛盾纠纷调处突出“”字。目前全镇已建立35个村级调解委员会,1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三个片区联调中心。工作中注重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等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整体素质。今年该镇邀请到松洲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古市法律工作者,通过讲解经典案例,让调解员了解和掌握调解语言、时机把握等技,切实提高化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