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被授予——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称号

09.01.2019  17:24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挖掘生态自然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按照浙江“大花园”建设行动部署,省生态文化协会和省林业局遵循“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宗旨,开展了第八批(2018年)“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遴选命名活动。绍兴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其丰富的生态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在此次评选中脱颖而出,得到了专家们的高度赞赏,被授予“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的荣誉称号。

  在以后的建设发展中,湿地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积极挖掘生态文化内涵,自觉增强生态意识和生态责任,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建设生态林业完备、富民林业发达、人文林业繁荣的森林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越城区农林水利局、绍兴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