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践行群众路线降低网吧准入门槛

23.10.2014  12:16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实施网吧准入改革,降低网吧准入门槛,10月20日,温州市龙湾区文广新局向申请人发出第一份“单体网吧”同意筹建通知书。

  龙湾区原有网吧33家,由于近年来对网吧经营实行总量控制、布局控制,在场地条件和经营规模等方面设置了较高门槛,造成了市场需求得不到满足,一些无证照网吧滋生蔓延。这次网吧审批改革之后,该区网吧准入门槛有所降低:一是取消了总量控制;二是允许业主以“单体”形式申报网吧,打破了2004年以来“一律停止审批非连锁经营的单体网吧”的禁令;三是取消了网吧之间相隔距离不少于200米要求,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四是降低经营规模,在确保经营场所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前提下,网吧计算机数量从原来的最低120台标准降为“城区不少于60台、农村不少于30台”;五是网吧经营方式放开,允许网吧与咖啡等其他行业相融合。虽然准入标准降低,但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仍不可设立网吧。

  这次改革之后,网吧审批程序也更为简便,申请人只需持相关法定材料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经材料审查和现场踏勘后,凡符合条件的便出具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文化部门的筹建批准文件向公安部门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最后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文化行政部门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只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仍不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