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龙业食品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15.05.2015  00: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湖州龙业食品有限公司已进入注销前的清算程序,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2015年5月15日《市场导报》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