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设立生态文明日 每年8月15日要组织开展多项宣教活动

17.08.2015  11:33
  

 

   

   本报通讯员吴婧 记者晏利扬湖州报道 浙江省湖州市将迎来首个“生态文明日”。日前,湖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一项重要决议,自2015年起,将每年的8月15日设为“湖州生态文明日”。

  湖州市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实施“生态优市”方略,倾全市之力举生态旗、打生态牌、念生态经、走生态路。通过持续生态建设,湖州全市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入太湖河流断面水质连续7年保持在Ⅲ类水标准以上,真正实现清水入湖。

  此外,湖州坚定不移围绕“美丽湖州”奋斗目标,提出了打造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三个升级版”的新思路。

  记者从湖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此次依法设立“湖州生态文明日”,是湖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重大举措。今后,湖州市将在每年的“湖州生态文明日”组织开展多项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培养全民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