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开展商标授权经营制度试点工作
近日,湖州市市场监管局选择市内7家大型商场(市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推进商品流通环节商标权保护工作,完善以往注册商标权保护以“事后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辅助以“关口前移”,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全力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就是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商场(市场)经营单位和商场(市场)内经营的商户向对方收取或提交所经营商品的商标合法证明材料,构建商品与商标权利人对应关系来促进商标监管工作的一项制度。
此次湖州市局开展的商标授权经营制推行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有步骤地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首先,开展县区试点。各县区局(分局)选择辖区内一家大型商场或专业市场进行先行试点,宣传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推行的意义,帮助商场(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制度建立、政策宣传、资料收集等工作,市局将于年底进行统一验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其次,实施动态监管。各地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县区局(分局)每季度到市场进行一次检查,有关的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负责同志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实行动态监管,对新入场经营户严格查验其商标相关手续和证明,进行备案登记和建档,定期对授权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入场经营者提交的授权经营证明材料及时更新,发现问题及时与商标权利人及商标代理人取得联系,及时作出行政指导和处理。此外,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商场(市场)经营单位抓好对商标授权经营资料的收集统计,建立完善商标授权经营档案,定期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商标监管信息台账,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湖州市局将通过召开全市试点单位工作部署集中培训、定期到各试点单位现场指导、召开全市现场会进行典型推广等工作,做好商标授权经营制度试点总结和完善,为全市全面推开此项制度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