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积极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自全省“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以来,湖州市林业系统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认真部署,于3月29日印发了《湖州市“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印发后积极落实,湖州市主动自我加压,计划在三年内建成示范村100个,推进村达到全覆盖。目前,已初步落实“一村万树示范村”49个、“一村万树推进村”100个,“一村万树”工作进程迅速、顺利推进。
一是制定方案,强化责任考核。 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了《湖州市“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将“一村万树”行动纳入市对各县(区)森林浙江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整合政策,保障资金投入。 各县(区)将“一村万树”行动作为林业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因类施策。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与茶园生态修复、珍贵彩色森林、平原绿化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串联起来,保障“一村万树”行动资金投入。安吉县开展“珍贵彩色森林示范村”创建,政策奖励资金为每村10万元;德清县省、市、县森林村庄(或珍贵树示范村)分别补10万元、4万元、2万元;长兴县安排珍贵树种发展示范工程6万元/个,森林村庄创建5万元/个;南浔区实行以奖代补每个示范村15万元,重点打造25个示范村。
三是全域统筹,做好结合文章。 与森林资源保护结合,天荒坪镇余村以古树名木保护为基础,种植乔木树种、珍贵树种1.1万株,为今后退化竹林改造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林下经济发展结合,双林俞家埭村利用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的闲置空地,栽种7000株薄壳山核桃珍贵树,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与当地乡村民俗结合,旧馆镇载旺村结合当地民俗,以“红”为主题,突出一个“旺”字,在道路、公园周边种植红枫、红叶石楠、红花檵木、映山红等5000余株,绿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湖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