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所有制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26.01.2016  10:4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重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湖州经济快速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明显的背景下,研究湖州市所有制经济比较情况,探索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通过全国第二、三次经济普查数据以及利用近几年统计年鉴数据,分析湖州市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规模、构成等方面基本情况,剖析两种所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划分与界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及其修订说明,对我国经济按照所有制分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其中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是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分,包括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关于统计上经济成分的推算办法》中特别规定,凡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中填报为股份合作企业的,不论其资本金的构成如何,全部列入集体经济。

本文对公有制经济界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界定:私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

二、湖州市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比较情况

(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占九成以上

2013 年末,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法人单位) 30503个,比 2008 年末增加14996个,年均增长14.5%。其中,公有制经济企业844个,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2.8%;非公有制企业29659个,占97.2%,与2008年末相比,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占比上升4个百分点。

(二)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占主导

2013年末,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0668.78亿元、7630.30亿元和 94.91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的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9454.93亿元、7400.71亿元、83.36亿元,分别占88.6%、97.0%和87.8%。

(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最主要就业渠道

2013年末,全市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6.72万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93.2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96.4%;而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3.51万人,仅占3.6%。

(四)在产业布局上,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2013年末,全市从事第二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有16544个,占54.2%,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有13959个,占45.8%。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公有制企业有237个,占全市公有制企业的28.1%,非公有制企业有16307个,占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55.0%;从事第三产业的公有制企业有607个,占全市公有制企业的71.9%;非公有制企业有13352个,占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45.0%(见表1)。

表1    2013年湖州企业法人单位分产业所有制构成

分    类

企业法人单位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单位数(个)

比重

(%)

公有制企业数(个)

比重

(%)

非公有制企业数(个)

比重

(%)

合      计

30503

100.0

844

100.0

29659

100.0

第二产业

16544

54.2

237

28.1

16307

55.0

第三产业

13959

45.8

607

71.9

13352

45.0

(五)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工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传统行业,且在这三个行业占比超过九成

2013年末,全市企业法人单位数最多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工业(15800个,占51.8%)、 批发业(4600个,占15.1%)和零售业(3036个,占10.0%)。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工业企业15585个,占98.6%;批发企业4457个,占96.9%;零售企业2987个,占98.4%。

(六)两种所有制经济的地区分布差异明显

分地区来看,全市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前三位依次为吴兴区(8875个,占29.1%)、长兴县(7157个,占23.5%)、德清县(5388个,占17.7%)。在非公有制经济中,超过一半的企业集中在吴兴区(8670个,占29.2%)和长兴县(6943个,占23.4%);在公有制经济中,近一半的企业集中在长兴县(214个,占25.4%)和吴兴区(205个,占24.3%)(见表2)。

表2  2013年湖州市企业法人单位分地县区所有制构成

分  类

企业法人单位数

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

单位数(个)

比重

(%)

非公有制企业数(个)

比重

(%)

公有制企业数(个)

比重

(%)

吴兴区

8875

29.1

8670

29.2

205

24.3

南浔区

4825

15.7

4705

15.9

120

14.2

长兴县

7157

23.5

6943

23.4

214

25.4

德清县

5388

17.7

5190

17.5

198

23.5

安吉县

4258

14.0

4151

14.0

107

12.6

总  计

30503

100.0

29659

100.0

844

100.0

注:吴兴区包含开发区和度假区

 

三、存在的问题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规模偏小

2013年末,在非公有制经济中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占7.5%,比公有制经济中同等规模的企业比重低近20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13.0%,比公有制经济中同等收入的企业比重低14个百分点左右;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的企业占10.6%,比公有制经济中同等规模的企业比重低近2个百分点。

(二)非公有制经济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升级

2008-2013年,全市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数年均增长12.8%,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51.1%;但金融业,信息传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0.9%,仅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9%,新兴服务产业发展相对缓慢。

(三)民间投资仍然集中在传统行业

2008 -2014年,全市民间投资从347.75亿元增加到942.41亿元,年均增长18.2%,比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全市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76.8%,比2008年上升4.5个百分点(见表3)。分行业来看,前三个行业依次为房地产业(331.82亿元)、通用设备制造业(59.26亿元)和纺织业(48.46亿元)。

表3  2008年-2014年湖州市民间投资和实到外资利用情况

年  份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民间投资

(万元)

实到外资

(万美元)

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

资产投资比重(%)

2008年

4810765

3477547

80206

72.3

2009年

4801588

3041550

81095

63.3

2010年

6713971

4832162

91905

72.0

2011年

7993697

5639130

94038

70.5

2012年

9627839

7355066

102599

76.4

2013年

10632339

8140801

105860

76.6

2014年

12361229

9488610

98419

76.8

 

(四)外资企业增长较慢

2013年末,全市外资(港澳台和外商)企业共有1194个,比2008年末增长19.4%,其中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602和592个,分别增长37.8%和5.2%,远低于同期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7%)和私营企业(131.2%)的增长水平,发展相对缓慢。从投资看,2008年-2014年,全市实到外资从8.02亿美元增加到9.84亿美元,年均仅增长3.5%,分别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民间投资同期增幅13.5和14.7个百分点。

四、对策建议

(一)不断优化环境,推动非公有经济发展

以国家推行的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协同审批、一证五码”,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企业办证和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办证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建立“负面清单”,凡是在“负面清单”之外行业和领域,都要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形成资源自由流动、企业平等竞争的局面,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引导和支持,提升非公有经济实力

湖州市非公有经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政府部门需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经济企业加强自身发展。一是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二是鼓励非公有经济企业加大科研资金投入,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合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树立品牌意识和建立企业文化,将品牌意识和企业文化融入到非公有企业发展与管理过程中,提升企业自身软实力;四是切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关于专项扶持资金、税收优惠、融资渠道和科技创新等方面政策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引导企业由传统、低端领域向新兴产业领域发展,培育非公有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招商引资项目要质量与数量并重,以产业链和特色小镇为平台,对产业链项目进行整体招商,积极参与争取承接上海自贸区项目和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项目和金融业企业;积极进行对外招商宣传与洽谈,与切实做好外商投资的项目跟进服务工作,确保外商投资企业“招得进,留得住”;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政策,努力建设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投资环境。